近日,长宁县法院成功执结一批劳动争议案件,24名农民工工资全额执行到位,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也让企业正常有序生产经营。
任某某等24人共同分包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所承包的某建筑工程。工程完工后,某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任某某等人因多次催讨无果,遂将某公司诉至长宁县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某公司支付任某某等24人劳务报酬及诉讼费用共计505378元。裁判文书生效后,某公司仍未履行,任某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防止被执行人某公司提前转移财产,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了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同时传唤了其法定代表人,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定代表人起先并不配合,执行干警得知某公司为了公司经营发展正打算向银行贷款,决定以此为突破点,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在执行干警的积极努力下,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和法官表示,自己并非不愿支付这笔工资,只因公司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拿出这么多钱,请求给予一定的时间筹措资金,并承诺将分两次支付完所有欠款及费用。结合实际情况,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公司积极筹措资金支付了第一笔案款。法院及时将某公司的银行账户解冻,以便其经营及后续筹钱。某公司也没有失言,于近日支付完剩余案款。目前,该案案款已全部支付到了申请执行人任某某等24名农民工银行账户中,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农民工工资事关民生福祉,企业重信守诺事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长宁县法院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综合利用各种执行强制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