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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隐瞒财产拒不执行?拘留!
作者:长宁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07 14:49: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因被执行人梁某某拒不返还申请人钱款,也未如实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长宁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梁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执行武某某与梁某某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梁某某联系,希望其能主动配合归还申请人钱款,但梁某某一直声称自己没有钱,以自己被骗为由拒不履行。期间,执行法官要求梁某某申报个人财产情况,其辩称自己无工作、无收入、无存款。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对梁某某采取搜查措施,了解到梁某某曾是抖音主播,有几十万粉丝,遂对其抖音软件进行搜查,在其手机微信和抖音平台发现有大额资金流动情况。在证据面前,梁某某的说辞不攻自破。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又了解到梁某某尚有未成年子女正在上学,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其户籍地村委会和其儿子就读的学校了解情况,在梁某某儿子班主任的陪同下一同前往梁某某家中,以家访的形式进一步了解到梁某某的家庭情况。得知梁某某在家中请有人照顾其儿子日常起居生活,对梁某某实施拘留并不影响未成年子女后,综合案件情况及情节,长宁县法院决定对梁某某实施7日司法拘留以示惩戒,下一步拟作为拒执罪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打击。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减轻监护人被拘留所带来的影响,在梁某某被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多次上门走访了被执行人子女的祖父母、就读学校德政科班主任等,确认被执行人子女在此期间监护不曾中断,且生活有较好保障,在配套惩戒措施的执行回访中作出实质有效的工作。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长宁县法院在坚持对逃避执行、隐瞒财产的被执行人予以坚决打击与惩治,保持高压态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重视司法温情,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让执行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责任编辑:长宁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