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县永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长宁县法院召开,会议由长宁县法院破产案件合议庭主持,管理人、债权人、职工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等到现场参加会议。
会上,合议庭成员依法宣读了债权人到会情况、债权人会议性质、职权,并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作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情况报告、债权审查报告等,并对债权人提出的问题作出详细全面的解答。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完成全部会议议程,并完成投票。
下一步,长宁县法院继续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依法有序推进破产清算和财产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