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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玩“失踪”就能躲过执行吗?
作者:长宁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06 11:20:04 打印 字号: | |

“喂,法官,我找到被执行人了,我正在这里守着他,你们赶紧来。”

“好的,我们马上就来。”接到申请人罗某某的电话后,四川长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赶往目的地。

罗某某与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四川长宁县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付某玩起了“失踪”,电话、微信全部失联,以此来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在经过多方查找后,未发现付某的行踪,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后,案件无奈终结本次执行。

但是案件终本执行,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就“高枕无忧”,不用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了。近日,申请人罗某某的妻子在其侄女的升学宴上见到了被执行人付某,于是立即将这一情况告诉执行干警,执行干警随即赶来并将付某拘传到了法院。执行干警一方面对其进行了训诫,告知其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仍不悔改的话,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对其进行劝导,“小伙子,你年纪也不大,未来的路还很长,现在就成为一个失信的人,对你的将来,对你的家庭都有很大的影响”。最终在执行干警的教育引导下,付某对自己拒不履行的行为认识到了错误,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当场支付了申请人1000元,并对申请人作出了还款承诺,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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