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荣誉退休制度,传承法院老同志的优良传统、敬业精神,激励青年干警接续奋斗、担当作为,7月6日下午,长宁县法院为刘红同志举行温馨而隆重的退休仪式。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李波红及在家班子成员、部分干警代表参加退休仪式。仪式由党组成员、政治部(督查室)主任杨升强主持。
仪式上,杨升强宣读了《中共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刘红同志退休的通知》。李波红为刘红同志赠送鲜花,并送上诚挚祝福。
刘红同志深情回顾了在法院工作的点点滴滴,对即将告别熟悉的环境和奋斗多年的工作岗位表达了依依不舍之情,并祝福长宁县法院工作蒸蒸日上,再创辉煌。与会同志们畅所欲言,回忆起与刘红同志共事的点点滴滴,表达了对刘红同志的依依不舍,并为他送上最真挚地祝福。
李波红代表院党组充分肯定了刘红同志为长宁县法院所作的贡献。他指出,开展干部荣誉退休工作根本目的是让退休同志在退休时更具有仪式感、荣誉感和幸福感。他强调,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党,希望退休同志能调整好心态、继续发挥作用,为长宁县法院工作添砖加瓦。同时还希望年轻同志们继承刘红同志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听党话、跟党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