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长宁县法院党组召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体在家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副书记与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并作研讨发言。党组书记、院长刘发友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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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全体参会人员自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内容。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等相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与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时代意义、世界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深学细研,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院干警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主题,深刻理解精神实质,深刻领悟内涵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三是立足主责主业,在全面贯彻上狠下功夫,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使命担当,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忠诚铸魂、铁纪担当”等专项活动,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责任落实,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长宁、法治长宁建设;强化统筹协调,扎实做好当前工作,突出办案主责主业,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四是强化宣传宣讲,努力营造浓厚氛围。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部署工作,院领导带头深入分管部门扎实开展宣传宣讲,全体干警要结合“法律七进”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全方位宣传宣讲;强化宣传宣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手段,及时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和学习贯彻的成果成效,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