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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
作者:长宁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03 10:08:0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保障长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大局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深入推进服务大局实质化,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认真落实防控要求,制定保障复工复产、旅游业健康发展等意见,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为抗疫护航。妥善审理合同、劳动争议等涉疫纠纷案件178件,促进涉疫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开展非接触式司法服务,网上立案372件,远程开庭95件,切实做到抗疫、审判“两不误”。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对口帮扶1个省级贫困村、结对精准帮扶花滩镇127户贫困户,捐款、捐物助力脱贫攻坚。贯彻落实“两山理念”①,审结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10件,判处罪犯14人,在恢复性司法基地补植补种珍稀树苗639株,增殖放流鱼苗12980尾,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如被告人张小平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鉴于其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被依法判处六到七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宣告缓刑一年。依法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470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到位金额3206万元,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133件,审执结5076件,结案率98.89%。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②刑事政策,促进平安长宁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261件,审结258件,判处罪犯362人。其中,审结涉恶犯罪案件3件19人,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故意伤害等案件24件26人,审结盗窃、诈骗等案件71件116人,审结危险驾驶等案件81件81人,营造安定社会环境。审结毒品案件27件29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如被告人钟雨犯贩卖毒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审结贪污贿赂案件2件4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如我县房产管理处原处长何鸿志,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366万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561件,审结2542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506件,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审结买卖、借款、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1327件,规范市场秩序。审结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417件,保障民生权益。受理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3件,办理的竹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金华玻璃器皿厂破产清算案件,在依法完成破产财产分配的同时,妥善安置企业职工255人,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着力优化了营商环境。此外,还对提供虚假证据、冒名起诉的2件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予以罚款8万元,营造公平诚信诉讼环境。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履职并重,切实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共受理行政案件24件,审结24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7件。妥善审理文体中心、古河工业基地和竹海熊猫基地等行政案件5件,保障重大项目有序推进;依法审理登记行政案件2件,助力“放管服”改革。审结案件中,确认行政违法3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撤诉10件,不予立案5件,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促进规范执法。

三、持续亮剑执行攻坚,力促诚信社会建设

坚持巩固与深化并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215件,执结2183件,执行到位金额9576万元。

完善执行工作格局。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联合乡镇综治力量,全面推行网格员协助执行,协调化解案件115件。加强执行信息化联动,实现车辆、不动产网络点对点查控,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实施失信惩戒408人次,限制高消费650人次,其中76名被执行人迫于失信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形成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执行管理模式。贯彻“三分”办案机制③,以现代信息科技为支撑,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强化终本案件④监管,落实善意文明执行,坚决做到“两个一律”⑤,确保规范结案。常态化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全年拍卖358次,成交额2597万元。

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严惩抗拒、规避执行行为,司法拘留17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判处刑罚2人。针对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常态化开展失信大曝光、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活动,执结涉金融案件291件,执行到位3206万元;执结涉民生案件328件,执行到位892万元。推行悬赏执行机制,发布悬赏令21例。

四、构建高效便民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深化“枫桥经验”,建设枫桥法庭,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将立案受理、诉讼辅导、诉前鉴定、档案查询等业务归口统一办理,建立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机制,化解案件1351件,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用好“网上诉讼服务”、“四川微法院”⑥、“人民法院调解”等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受咨询348人次,网上立案3689件,网上调解1662件,跨域立案32件。优化智慧诉讼服务,设立综柜便民终端,为当事人提供缴费、查询、发票打印等诉讼服务。

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吴诗华来院设立“诗华调解室”,形成“3+N”⑦联调工作机制,调解纠纷53件。创建1个“党建+审务诉源治理工作站”、2个“诉讼服务站”、2个“无讼社区”。设立法官工作站,提供网上立案辅导、诉讼材料收转、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一站式”解纷服务。

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网络直播庭审1363次,裁判文书上网5275份,传递法治正能量。加强微博、微信、抖音等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发布信息734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走进法院300余人次,巡回审判案件186件,到街道、中小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0次,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开展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全力营造法治氛围。

五、纵深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提升审判质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四类案件”⑧监管为突破口,构建审判监管体系,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咨询把关作用。完善院庭长、办案人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院庭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全年承办案件3103件,占结案总数的61.13%。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会议运行机制,增强庭审亲历性,推行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委会委员组成合议庭亲自审理,邀请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律师阶段性列席审委会会议,努力确保裁判质量。     

持续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深入推进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建立速裁快审机制,实行类案、简案集中办理,初步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民事速裁团队,对金融借款纠纷、交通事故、物业服务合同等1363件案件快审快结。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速裁快审191件。执行速执团队执结案件895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1%。

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深化互联网、云上法庭等智能化运用,实行网上开庭审理、证据陈列,实现法官与当事人“跨时空”对话。运用文书智能纠错、类案智能推送等系统,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依托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关联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形成评估报告并专题报送县委,提供决策参考。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政治教育强信念。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守法治信仰。实施“忠诚铸魂”等八大工程,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态势,增强政治警觉性和免疫力。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深化先进典型学习,队伍精神面貌更加饱满。

作风建设促廉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三个规定”⑨和“三非”工作机制⑩,积极开展“以案促改”,筑牢廉洁司法防线。任命10名兼职政治督导员、廉政监察员,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将审务督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司法行为。

文化建设提素能。深挖竹文化要素,干警自主创作法院院训、LOGO等标识标牌,打造集党建文化、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一体的法院文化特色。坚持举办竹海法官讲坛,全新打造“竹韵书社”文化品牌,设立融媒体中心工作室,夯实文化基础。组织干警参加综合素质提升、业务技能培训182人次,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

七、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推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动力和保障,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及时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主动报告法院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的专题询问,并根据询问意见,推动新时期执行工作新发展。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96人次,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经常性联络,发送法院工作动态35期、工作报告187份。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适时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开门整顿征求意见等,拓宽监督范围。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听取各界群众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一直理解、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能力与新时期新要求还存在差距,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二是司法改革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诉源治理⑪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然任务艰巨而繁重,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较大差距。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诉源治理、司法改革和法院文化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为推动长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再发力。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保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长宁建设。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放管服”改革,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全面推动依法治县示范试点工作,助推法治长宁建设。

二是在高标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再发力。加强“两个一站式”⑫建设,畅通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构建便民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增强群众获得感。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强化诉源治理,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强化公正规范文明执行,最大限度兑现胜诉权益。

三是在纵深推进司法改革进程上再发力。立足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纵深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做到“四类案件”精准监管,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促进司法公正。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大数据智能服务,提升审判质效。

四是在高要求下推进法院队伍建设上再发力。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非”工作机制等铁规禁令,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长宁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