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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作示范 推进庭审实质化
作者:长宁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2-08 15:52:41 打印 字号: | |

2月7日下午,随着法槌声的敲响,由长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程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盗窃罪一案在长宁县法院以“远程开庭”方式进行审理。本案由长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发友担任审判长,长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梓嘉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依法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程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也为践行庭审实质化工作要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切实贯彻了举证质证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的庭审实质化要求,最大限度释放法庭审判功能。

下一步,长宁县法院将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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