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长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发友,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云一行先后到梅硐镇中学、双河镇富兴义务教育学校就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刘发友一行进入学校食堂大厅、操作间等地,对环境卫生、水源卫生、就餐环境、食品库存等进行重点检查,详细了解了食品采购、加工流程、样品留存等情况,听取了学校领导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和责任制度建设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食品安全工作台账。
刘发友指出,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千万学生、千万家庭,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教育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防死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