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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聪明”逃避执行   法院:强制拘留没商量
作者:长宁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03-27 14:38: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面对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某, 长宁县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A装饰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农业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工程完工后B公司却找各种理由拒付尚未支付完的装修款,法院依法判决B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装修款131859.39元及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B公司仍未履行,A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B公司已搬离了原办公场所,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其法定代表人雷某某,起初对方对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百般推脱,之后又口头答应分期履行,分期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又拿各种理由拖延,既不露面、不配合执行,也不如实申报财产,最后甚至不再接听执行干警电话,玩起了“失踪”。

“法官,你们快来,我看到雷某某了。”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A公司打来的电话,立刻出发前往目的地,十分钟后找到了雷某某并将其控制,同时执行干警还了解到:被执行人B公司除被法院已冻结的银行账户外,还另开设有其他银行账户,且未对法院如实报告。

执行干警再次对雷某某释法明理,希望能让其认识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从而积极主动履行。但雷某某故技重施,嘴上说愿意与A公司和解,分期履行债务,可执行干警询问其具体的履行方案时,雷某某又顾左右而言他。执行干警多次提醒,雷某某仍不给出具体履行方案。

眼看现场情况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决定将雷某某带回法院继续对其展开深入调查,试图找到案件突破点。就在雷某某从警车上下来时,做事一向“磨磨蹭蹭”的他突然“雷厉风行”起来,撒丫子向外加速冲刺,企图逃避执行。鉴于雷某某多次失信,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随即决定依法对雷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长宁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