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阖家欢聚的日子,也是执行干警眼中的“关键时机”。长宁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春节期间依然坚守岗位,在春节期间共接报、出警2次,成功化解了两起执行案件。
“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回家了,你们赶快来,别让他跑了”。接到申请执行人魏某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立马出动,将在家的被执行人王某某拘传到法院。王某某与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王某某未按和解协议偿还,于是魏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因其在外务工,无法找到本人,案件无奈终本。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拘传至法院,要求其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干警一番耐心劝说,被执行人王某某表示愿意主动偿还债务,并当场履行了部分债务,针对剩余债务,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周某因资金周转不过来向胡某某借款20余万元,在借款到期后,胡某某多次催收周某还款,周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胡某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被告周某偿还原告胡某某借款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周某依然未偿还。于是,胡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周某长期在外,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无奈终本。正月初四,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胡某某提供的线索,主动出击,找到了被执行人周某,将其拘传到法院,并再次告知被执行人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第二天,被执行人周某一大早就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偿还胡某某的债务,并提出了还款方式和期限,经过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同意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