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长宁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人员顶着酷暑到龙头镇查看案件现场,为查明案件事实和公正审判掌握第一手材料。
该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因案涉建筑物的合同是否履行等问题存在争议,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现场查看。
案件的实地勘测使让争议焦点得到明析和确定,亲自查看案件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查明案件事实,为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判作好铺垫。现场查看后,该案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后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