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协助执行,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10月18日,长宁县人民法院、长宁县住建城管局、长宁县物业协会携手签订《物业力量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协议》。
在签署协议前期,三方对物业协助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沟通,并对协助执行的方式和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明确了住建城管局、物业力量对法院在执行中开展查找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张贴司法公告等执行工作需提供协助力量,同时也规定了法院、物业双方在开展执行工作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开展执行工作,促使法院执行行为更加规范、文明。在对协议文本严格审议后,经三方充分协商,同意合作并签署了《物业力量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协议》。
长宁县人民法院邀请物业力量协助执行,引入了社会力量参与,提高执行办案效率的同时也让执行工作受到了社会监督,使执行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透明。进一步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