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坚决做到不让职务犯罪被执行人因犯罪获利。10月20日,长宁县法院与长宁县纪委监委、长宁县检察院召开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联席会。会议由长宁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兼)杨云主持,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分管领导、相关经办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杨云介绍了2018年以来长宁县法院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参会人员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各个阶段中对涉案财产的处置情况、可对涉案财产采取的控制措施、涉案财产中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区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
下一步,长宁县法院、长宁县纪委监委、长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对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进一步规范涉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加强涉职务犯罪案件中财产刑的处置力度,提高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率、执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