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原长宁县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职工李大姐一行10余人激动地将写有“情为民所亲,心为民所想”的锦旗送到长宁县法院邓凯法官的手中,感谢长宁县法院的法官帮他们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工资和保险。
因经营不善,自2015年起,该公司就开始拖欠其单位的254名职工工资及职工垫付社会保险共计2980余万元。
2020年,长宁县法院正式受理该企业破产案件。为妥善处理该公司的问题,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多方核查确认职工债权金额,及时告知工人工作开展进度,缓和他们的情绪;同时积极与当地政府、工商、税务等部门及其他债权人沟通,积极协调,顺利完成该公司的破产清算,并优先清算了企业职工的工资和社保债务。长宁县法院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有序开展破产案件清算工作,为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切实保障;又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使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过上温暖的春节。
破产案件审理是人民法院运用破产法律规定、发挥破产制度功能,服务和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司法活动,是推动我县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当下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