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正在埋头整理案件资料的四川省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执行申请人黄某某打来的举报电话,“法官,你们快来!我发现被执行人邹某某的车辆了,我现在就在他使用的车辆旁边!”申请执行人在电话那头急切地说。
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了解到被执行人有车辆后,执行干警们立即出发,第一时间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到达被执行人所在地后发现,被执行人正在打麻将。“我们是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这是我们的证件,因为黄某某申请执行一案,现传唤你到本院接受询问”,执行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并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邹某某到本院接受调查询问。
被执行人邹某某开着其使用的车辆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刚开始被执行人邹某某拒不配合调查,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只说该车不是他的,只是偶尔使用。后来经过执行人员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邹某某逐渐认识到了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后果,坦白该车系其与其前女友共同出资购买,但车辆登记在其前女友名下,并且该车一直是邹某某在使用。据此,本院依法裁定对该车予以扣押,并再次责令被执行人邹某某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邹某某说回去考虑一下,尽快给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答复。
在扣押车辆的第二天,邹某某便主动来到法院说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但因为其有慢性疾病需要治疗,所以希望能分期付款。申请执行人黄某某考虑到被执行人确实有病在身,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不太现实,最终也同意了被执行人分期履行的支付方案,该案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