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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学习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2021-09-28 09:51:2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7月21日,长宁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学习《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三个规定”相关知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万强主持学习会,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万强以暂予监外执行的若干规定为指导,从监外执行的管辖、审批、条件等方面对刑庭干警进行培训,并再一次领学了“三个规定”相关内容,提醒干警遵守关规定。万强在学习会上要求全庭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刑事司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政治觉悟;巩固学习“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绝不违反;严格执行包括减假暂在内的各种规定,办案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刑事审判庭的干警对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有了进一步了解,并表示将继续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切实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胡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