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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强执行 货款追回获赞誉
作者:长宁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09-27 16:43:56 打印 字号: | |

7月2日,四川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长宁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的锦旗,感谢执行局干警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将货款及违约金全部执行到位。

被告某彩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因承建四川省长宁县一工程项目,与原告四川省长宁县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签订了建设工程商品(预拌)砼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供货义务,被告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后,还欠原告14万余元货款。2020年7月双方在长宁县法院达成调解,约定被告于2020年10月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及违约金16万元。然而,被告并未在约定时间里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原告只能向长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为邻县工业园区,长宁县法院执行干警于是立即联系邻县法院,并请求协助执行。收到反馈得知,被执行人公司在该县法院尚有执行案件未执行到位,且数额较大。

摸清被执行人公司的基本情况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小,且被执行人公司目前正常生产运作,完全有能力支付,故依法对被执行人公司发出预处罚通知书,然而被执行人公司仍不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又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拟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拘留,然而,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数次均称在外收款拒而不见。

面对多次的无功而返,执行干警仍没放弃,多次的电话攻心,多次上门执行调解,同时还对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亲属、朋友作思想工作,终于,迫于强制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公司于近日将全部执行款及执行费打入法院账户,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长宁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