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法院进一步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长宁县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切实发挥庭审确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关键作用,全面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进一步保障当事人权益。
8月30日,长宁县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红刚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庭审中证人就自己所知的案件情况进行阐述,并回答了控辩双方及法庭的询问,使案件更加清晰,法庭更加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为之后的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自全省法院进一步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长宁县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切实发挥庭审确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关键作用,全面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进一步保障当事人权益。
8月30日,长宁县法院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红刚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庭审中证人就自己所知的案件情况进行阐述,并回答了控辩双方及法庭的询问,使案件更加清晰,法庭更加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为之后的审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