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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专刊】之我为群众办实事
四日高效执行案件 助力灾后重建
作者:邓文武  发布时间:2021-05-08 10:04: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四川长宁县法院仅仅用四个工作日时间,高效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当场兑付执行案款,申请人王某连连向法院干警道谢。

王某的住房在2019年“6.17”地震中严重受损,需拆除重建,重建工程由杜某某承包修建。后双方因房屋质量及工程款等问题产生争议,经所在村及镇政府多次调解未果,王某遂将杜某某起诉至长宁县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杜某某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判决:被告杜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王某八万余元。

 回到法院后执行干警依旧十分挂念本案,晚上在办公室加班,通过电话向镇政府、调解委员会、村委会了解情况,梳理出了该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即本案之外的工程款结算问题。执行干警遂在第二天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法院进行协商,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打开心扉,心平气和一事对一事的进行了结算,最终通过品跌,申请人当场领取到了四万余元执行款,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这起纠纷中,令双方当事人欣慰的是,从申请人申请执行立案到案结事了,在执行干警们的努力下,仅仅用去了四个工作日。在全国进入“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心系人民群众,关注民生案件,快速高效执结,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在全国进入“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心系人民群众,关注民生案件,快速高效执结,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责任编辑:胡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