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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法院审执联动高效执结民工劳动合同纠纷
作者:宋雨梅  发布时间:2021-04-14 11:25: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宁县人民法院审执联动,顺利执结一系列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执行干警为老翁镇天井村33位申请人送去调解书,获得了所有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3年,被执行人梁某流转长宁县老翁镇天井村的土地用于种植砂仁,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后,被执行人梁某雇佣33位申请人从事种植砂仁,并约定每人每天工资70元。在种植砂仁期间,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约定每年年底结算工作天数并用现金支付申请人工资。但从2015年以来,被执行人梁某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33位申请人工资。2020年,33位申请人数次讨薪未果,遂向长宁县法院提起诉讼。经长宁县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梁某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33位申请人劳务费。

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且该案为涉民生案件,涉及当事人人数较多,民事法官将案件直接移送执行。在了解案情后,为帮助33位当事人尽快要回自己的辛苦钱,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的春节,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被执行人梁某已将执行案款履行到位。执行法官随即主动邀请当地村干部,一起为33位当事人送去调解书,并核对33位当事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告知他们执行案款将在近期支付完毕,所有当事人都开心的笑了。


 
责任编辑:胡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