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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讲工作专班到 长宁县法院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作者:王燕  发布时间:2020-12-29 17:08:41 打印 字号: | |

12月24日下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宣讲会在长宁县法院会议室举行。县委宣讲工作专班副组长、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黄华同志为长宁县法院全院干警作专题宣讲。

 黄华同志以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引子,用生动朴实、风趣幽默的语言,生动形象、以小见大的事例,详实丰富、对比鲜明的数据分析了我国疫情防控的成效、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立足国际国内两大格局,系统宣讲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意义、有利条件、重要特征及“十四五”规划精神,深刻阐释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同时,结合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与宜宾实际,分析宜宾的发展现状、发展优势和发展趋势,阐述宜宾在“十四五”时期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特征,引导认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科学内涵和理论实践逻辑等方面。

党员干警纷纷表示:黄校长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们对全会精神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对全球发展格局、宜宾发展形势、发展优势有了进一步认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下来后一定再学习,吃准吃透全会精神,让全会精神指导法院实践工作。 

责任编辑:胡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