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县法院利用线上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异地离婚纠纷。
原告汤某与被告岑某于2011年在外打工认识并相恋,2013年两人生育了一子,2015年两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登记结婚后的生活并不美满,夫妻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而大吵大闹。2018年岑某返回老家广西工作,汤某则留在长宁老家生活,至2020年双方没有任何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20年11月汤某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长宁县法院立案后,了解到被告目前在广西,无法按时到长宁参加庭审,办案法官遂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线上调解,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办案法官立即指导双方当事人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网络视频调解。
经过办案法官情法相融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汤某与岑某自愿离婚,孩子由汤某抚养,汤某自愿放弃岑某每月给与孩子抚养费的诉求,汤某当即给付岑某2万元的经济帮助费。双方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在线签字确认,至此,该起离婚纠纷圆满调解成功。
(法官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异地纠纷案件)
今年以来,长宁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跨地域、及时、便捷作用,化解异地纠纷,为当事人减少了诉讼成本和诉累,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