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宁县法院行政庭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业务交流会,重点就县内机构改革和部分职能划转中涉及案件等问题进行交流沟通,长宁县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周勇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邓虹富、征拆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交流。
交流会上,参会人员主要就机构调整和职能化转期间,行政机关就原职能范围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授权要件,处理原有行政管辖内事务是否适宜适当、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合理合法比例的行政原则等多个问题进行了详细交流。
通过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工面对面的交流座谈,听取行政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拓宽办案思路,促进法院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大局。(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