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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法院执行工作精准施策保障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11-12 16:29:31 打印 字号: | |

长宁县法院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关于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和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并重点从善意文明执行方面出实招,确保执行工作出实效,为做好疫情防控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推广“非接触式”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引导企业尽量通过四川移动微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12368服务热线等信息化平台办理和查询案件情况。执行法官通过“移动执行”APP、电话、短信、微信等办理执行事务,与企业实时沟通案情,灵活应对,全方位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时有效化解涉企纠纷。

畅通绿色通道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所涉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办理。对因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被执行人,缴纳执行费确有困难的,依法准予其缓交、部分缓交或者免交执行费。对生活确实困难的申请人,穷尽调查措施被执行人仍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对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真切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善意文明执行  

对能适应市场需要和有经营价值的企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为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灵活采取暂缓执行措施,以便更好实现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且履行部分款项的被执行人,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截至目前,已有1人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充分体现司法“温度”。(唐顺容)


 
责任编辑:宋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