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法院贯彻省、市法院清理长期未结案的工作要求,防止案件久拖不决,避免“边清边积”,多措并举防控治理长期未结案,确保实现长期未结案清零的目标。
一是强化诉源治理。推进诉前鉴定,并将诉前调解贯穿始终,在提升案件质效的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进网上调解,以微法院、互联网法院等平台缩短司法服务半径,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力。
二是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审管办每周定期排查,逐案分析,将超审限三分之二的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系统管理,制定长期未结案“四定方案”;构建审管办每月催办通报、各部门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定期清理长期未结案。
三是强化联络调度。审管办通过审、执管理工作微信群,定期通报未结案防控治理情况,召开审管工作会议分析调度,审委会对个案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建议。
四是强化长效管理。不断完善未结案件管理台账,尤其是对半年以上未结案件,做到逐月更新案件清单、重点跟踪督办情况;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加强节点管控,规范程序转换、审限变更的审批手续。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解决”,切实做好预防工作,防止“边清边积”。(熊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