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近日,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党中央要求,充分发挥我院党支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我院党总支、政治部(督察室)向全院党员干警发出倡议,号召党员干警从细节做起,带头抓落实,筑牢“防疫墙”,确保全院干警和前来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要带头增强自身防护意识,保持个人卫生,做好测体温、洗手和鞋底消毒后再进入办公区域上班,上下楼层尽量走楼梯,乘坐电梯时自备一次性纸巾按键。二是要带头佩戴口罩上下班,正确使用口罩,废弃口罩统一丢弃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三是要带头遵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详细报备直接或间接接触史、离开长宁以及出现发热、咳嗽、打喷嚏或其他症状等情况。四是要带头引导当事人加强移动微法院、短信、电话等平台运用,推迟涉疫区及重点地区的出差安排,尽可能减少与当事人的接触。五是要带头引导当事人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与当事人见面和庭审工作要求。六是要带头减少和避免公众性聚集活动,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减少人员不必要的流动和接触,倡导网络平台办公。七是要带头保持通信畅通,确保随时可以联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做好交接班工作。八是要带头助力抗击疫情,本人和家人要做到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树立良好家风,管好自己,劝好亲朋,对身边的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九是要带头支持联系乡镇、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外出自觉佩戴安全口罩,积极配合所在地做好防疫检查相关工作。十是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带头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切实做好舆情宣传引导,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