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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法院“三到位”推行诉前鉴定
  发布时间:2020-11-12 15:44:45 打印 字号: | |

长宁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服务大局,出台《长宁县人民法院鉴定、评估、拍卖管理办法》,实行鉴定窗口前移,开展诉前鉴定127件次,减少了诉讼费用退改的案件,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

服务到位。自新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技术室落地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窗口前移,为当事人便捷提供申请鉴定、选择机构、查询结果等服务。以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为依托,网上对评估鉴定机构进行查询、筛选、委托,确保鉴定准确、及时、有效性。

衔接到位。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衔接,诉前鉴定后,由负责诉前调解的法官或律师进行调解,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服务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前鉴定与诉讼相衔接,诉前鉴定结论在案件审理中,无一件要求重新鉴定,大大缩短了因鉴定拉长的审理周期,审判质效明显提高。

沟通到位。诉前鉴定作为一方当事人诉讼申请,鉴定前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的平台,在双方自愿、共同协商的前提下,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评估鉴定,确保当事人各方均无异议。(罗婷婷)


 
责任编辑:胡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