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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庭审亲历性,长宁县法院推行重大案件审委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办案机制
  发布时间:2020-11-12 15:22:45 打印 字号: | |

1月15日,长宁县人民法院由三名审委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原告高泽华与原审被告宜宾市富贵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审第三人宜宾市蜀益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宜宾市富贵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涉非法吸资案债权人20多人参加旁听。

 

在庭审结束后,三名审委会委员与参加旁听的集资债权人代表召开座谈,通过零距离沟通,对集资债权人代表提出的要求、问题以及建议做了详细记录,并当场作了解释和说明,得到了集资债权人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认可。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和管理,长宁县法院对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由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或者组成合议庭亲自审理案件就是其中一项。由审委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复杂、疑难案件,旨在提升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工作质量与效率,同时也拓展了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案件的监督管理。(熊燚、吴勇)


 
责任编辑:胡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