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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中院、长宁县法院联合召开《民法典》宣讲暨“学习先进、提升能力、服务群众”交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11-12 15:17:50 打印 字号: | |

 8月3日下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长宁县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的《民法典》宣讲暨“学习先进、提升能力、服务群众”交流座谈会在长宁县人民法院举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长宁县人民法院、长宁县司法局相关领导,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四川省首席人民调解员、硐底镇司法所所长吴诗华出席会议,长宁县法院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干警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吴诗华同志结合多年调解工作经验,分享和讲解了“五心”“四勤”调解工作法,为长宁县法院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打开了工作思路。

 

会上,与会人员还就《民法典》的学习和适用进行了交流。

 

在长宁县法院建立“诗华调解室”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法院干警将对标先进,学习吴诗华同志调解工作方法,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努力成为基层经验的贡献者;强化上下联动和内外沟通,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形成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调解、司法调解之间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把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形成正确的裁判规则导向,强化《民法典》宣讲,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社会机构的指导监督,既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更要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何秋虹)


 
责任编辑:宋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