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宁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力开展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多举措、全方位深入推动执行联动和联合惩戒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一是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打造多维曝光平台。2019年3月草拟并报县深改组同意印发《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联合全县44家执行联动单位,明确限制高消费、任职资格、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政府支持或补贴等11项大类、43项具体惩戒措施,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联合惩戒工作大格局。通过“长宁发布”、长宁县法院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广场电子显示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敦促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义务。截止日前,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07例,发布限制高消费令3644例;协助审查常职干部及综合专干、优秀农民工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等人员名单3500余人次;协助审查宜宾市百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贷款贴息企业名单等40余家。
二是联合乡镇综治力量,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2020年6月草拟并报县委政法委印发《关于镇综治中心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各镇综治中心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势,统筹整合政法系统资源力量,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各镇综治中心建立协助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络点,组织协调辖区内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协助县人民法院查人找物、送达法律文书、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化解涉执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多名网格员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200余次,组织基层综治力量协助腾退房屋、协调和解涉赡养、邻里纠纷案件10余件。
三是化解难题“打拒执”,善用联席“执转破”。2018年9月草拟并报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长宁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的通知》,通过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有效联动,灵活运用“追、堵、围、曝、罚、拘”等执行措施,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确保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得到依法执行,维护司法公信和权威。对被执行人为企业案件,受转为破产案件处理时间较长、难度较大、涉及人员安置难度大、企业发展艰难期、本地“负面”等因素影响,启动执转破程序困难重重。为打破制约,主动作为,善于运用联席会议机制,评估企业是否适合“放水养鱼”,进而推动涉企执行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大力推行悬赏执行,借力社会破冰克难。2018年 月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搭建“法院+保险”开放性合作平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引入保险公司开展执行悬赏保险业务,并出台了《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为悬赏执行建章立制。2018年8月,全省首例“执行无忧”悬赏金在保险公司成功兑现。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执行悬赏工作,专门制作《申请悬赏执行告知书》,与案件受理通知书一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并向当事人释明申请悬赏的注意事项以及好处。现已发布悬赏令12例,借助社会力量,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提供线索和帮助,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尊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开通查询专线,以信息化助力执行。2020年 月长宁县法院分别与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宁县交通警察管理大队签署房产、车辆点对点查控协议。充分发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势,创新登记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法院足不出户快捷查封和不动产和车辆查封登记业务“不见面办理”和“零跑路”服务,进一步加快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提升执行办案效率,更好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严强、徐吉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