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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化身调解员 解决赡养费难题
作者:罗婷  发布时间:2020-08-26 16:01:36 打印 字号: | |

走进一扇门,事务一站清。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赋予法官多重身份,变身为调解员、劝导员,推动诉讼活动前移,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案前。近日,长宁县人民法院与长宁镇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2015年、2016年长宁镇村民余某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和赡养费支付问题,将女儿李某某、女婿任某某告上法院。案件审结后,因李某某、任某某二人未按时履行赡养费支付义务,2017年—2019年,余某先后四次向长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案款均已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但赡养费的支付是一个持续性的义务,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已因赡养费支付问题多次向法院申请执行,且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家庭矛盾有激化的可能,7月3日,长宁县天星村书记廖小龙、副主任李四敏、陈正义主动联系法院执行法官,以及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天星村村委会就赡养费支付义务进行调解。经过三个小时左右的劝导、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某答应每月按照协议支付申请执行人余某赡养费。

   案件承办法官严强表示:“法官化身调解员,以非诉讼的方式,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更加便民高效的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机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感。”


 

责任编辑:胡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