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法院:联合乡镇综治力量 把执行难化解在基层
“谢谢严法官、王法官还有镇上的干部,一起帮我们找老板,想办法。”“你们在,我们就放心。”6月16日下午,和外面三十七、八度的气温一样,四川省长宁县古河镇司法所内的调解室内人声鼎沸,好不热闹。有穿制服的法官,有镇上的综治干部,司法所的所长,还有来自镇上一家鞋面厂的二三十余名工人们,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气氛热烈。这样特别的一幕,是县人民法院联合乡镇综治力量,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真实写照。
2020农历新年前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严强法官接到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古河镇上的一家鞋面厂因经营不善停业,欠下27名工人11万元工资未能及时支付。经劳动仲裁确认后,工人们还是未能得到工资,于是,27名工人只能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严法官和法官助理王啸不敢懈怠,赶在大年三十前,前往鞋面厂法定代表人丁某住所地,核实其财产,追加其为该案的被执行人,督促其兑现义务。过完新年,便是令人难忘的新冠疫情特殊时期,严法官他们还在一直为此案件奔波。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即使拍卖也不能完全兑现执行案款,资不抵债。案件似乎在向执行不能的方向发展。
按说案件的执行标的只有11万元,27名工人平均下来执行案款并不多,被执行人也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完全可以依法终本结案。但是,本案27名工人主要来自鞋面厂周边的农村,打工不易,这些都是他们实实在在的血汗钱,怎么能够轻言放弃执行啊!
正在严法官一筹莫展之际,长宁县委政法委员会、长宁县人民法院于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镇综合中心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当地综治中心对这些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很了解,也许他们有办法!”严法官和王助理讨论这起案件时立即想到。于是,严法官他们立即联系鞋面厂所在地的古河镇综治中心。镇综治主任陈光洁、古河镇司法所张文军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状况都很了解,随即协同法院开展调查、走访、协调工作,促使被执行人拿出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方案。此后,法院在综治中心会议室召开申请人座谈会,被执行人的困难得到申请人的理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联合乡镇综治力量,成功调解执行案件,充分发挥基层综治干部在社会综合治理的积极作用,是长宁县法院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不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道路上的重大举措。下一步,长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各镇综治中心的联动协作;加强对综治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法律培训;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联动执行网络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