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在审执上下功夫、在难点上求突破、在特色上谋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服务工作大局
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受理各类案件(含旧存)4973件,审(执)结案件4672件,结案率93.9%,服判息诉率91.83%,生效案件改发率1.23%。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含旧存)216件,审结206件,判处犯罪分子294人。审结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2件13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被告人李宇航纠集宋益等人在县城区内多次寻衅滋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二年三个月不等。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恶性犯罪案件21件23人,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危险驾驶、“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114件147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5件30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如被告人刘官奇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件5人,保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审结滥伐林木等案件14件24人,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含旧存)2603件,审结2478件,涉案金额8.2亿余元。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547件,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物权纠纷案件70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36件,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建设工程、买卖、合伙等合同纠纷案件731件,促进市场秩序规范。审结人身损害、医疗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88件,维护民生权益。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坚持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与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审结行政案件44件,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7件,占行政案件结案总数的15.9%;加大对征地拆迁、林地争议的协调力度,经和解后原告撤诉5件。妥善处理蜀南竹海违建拆除系列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行政执法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4份,均得到采纳和回复。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诉率96%。
二、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切实破解执行难题
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含旧存)2016件,执结案件1861件,执行到位金额7000余万元。
健全执行措施。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强化工作流程管理、节点控制,实现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创新悬赏举报、定制失信手机彩铃,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执行110”和执行单兵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快速反应。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执行大会战”等系列活动,促使有财产案件应执尽执。
规范执行行为。坚决做到“四个严禁、四个一律”,划定执行高压线,执行行为更加规范。推行员额法官主导下“分权制衡、繁简分流、分段集约”的执行办案机制,实行财产查控、财产处置和案款支付分段实施,促进执行高效规范运行。坚持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司法网拍率100%,上线拍卖322件,拍卖成交3963万元。坚持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确保全程留痕、规范透明。
加大威慑力度。全面落实我县《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联合全县44家执行联动单位,采取11类43项惩戒措施,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拒执行为,限制高消费574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1人,拘传、罚款、拘留136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2人,追究拒执罪1人。强化联合信用惩戒,通过微信、户外显示屏等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7人迫于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义务。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诉讼服务升级展示新面貌。规范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配备自助查询、档案复印等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依托信息技术,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受理网上立案申请131件,跨域立案30件,通过“四川微法院”微信平台立案973件,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开展司法救助,为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5万元,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7万元。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判案件189件,到街道、村社、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1次。
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在县委的领导、县政府的全力支持下,顺利完成审判法庭建设,于2019年7月6日全面搬迁投入使用。建成11个审判法庭,根本解决审判法庭紧张局面。建成安检中心、羁押中心、安防平台,进一步增强安全保障。建成信访接待处、律师工作室、会议室等功能性用房,全面提升司法保障能力。文化建设同步推进,将法院文化和竹文化深度结合,与党建文化、廉政文化、法院历史文化配套建设,全面展示法院形象。
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新突破。建成9个科技法庭,实现案件开庭同步录播,互联网庭审直播。依托库藏档案数字化,实现全省范围内诉讼档案联动查询,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加强诉讼服务点建设,购置巡回审判用车,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运用审委会系统、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类案智能推送等系统,实现网上阅卷、文书信息回填,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
涉民生司法保障展现新作为。“6.17”地震后,我院干警第一时间奔赴震中,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到受灾群众安置点轮流值班,维护秩序、宣讲法律政策和心理咨询。及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开展帐篷法庭、巡回审理,妥善处理涉灾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及时为涉灾被执行人开通“绿色通道”,让其购买机票赶回灾区开展自救,得到人民法院报、中国长安网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安排干警参加驻村工作队,定期走访帮扶,全面落实脱贫攻坚。
四、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创新机制保障司法公信
以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到位。规范司法权运行机制,配套出台《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8项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办结案件2271件,占结案总数的49.8%。运行全院参与、全员覆盖、全程监管的管理体系,构建院庭长主责管理、审管办专门管理、团队自律管理的审判监督管理大格局。建立类案检索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定期通报案件、庭审、文书质量评查情况,基本建成权责明晰、监督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诉讼制度改革初见成效。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前会议功能,召开庭前会议9次,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2次。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结案件79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天。建立民事速裁团队,深化案件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038件。
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制定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经省委编办批准同意,内设机构由13个整合为8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分类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办案团队,灵活实现“一审一助一书”或“一审多助多书”团队模式。制定办案人员权责清单,优化审判绩效考核体系,尊重审判执行客观规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人民陪审工作全面推进。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全县人民陪审员数额80名,补充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47名,强化人民陪审员培训,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夯实民主监督基础。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落实均衡参审制度,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21件,占普通程序案件的96.4%,有效促进司法民主。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发展的内生动力,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向张富清、黄大年等先进典型学习,队伍精神面貌更加饱满。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
深化司法廉洁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省委第十巡视组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三非”工作机制,强化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坚持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反面典型以案促改,使不能过问、不敢干预成为一项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成为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切实提升司法能力。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综合素质提升等培训135人次,切实提高法律适用、科技运用等能力。利用学习强国、法官网络学院、“竹海法官讲坛”等平台,强化法治素养提升,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建立长效考评机制,开展“十佳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庭审标兵”等评选活动,营造争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主动接受监督,持续加强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主动报告审判执行、司法体制改革、重大影响案件等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络,主动汇报工作成效,拓宽代表监督渠道。积极邀请代表观摩庭审、参与见证执行、专项视察调研等105人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机关出庭参与再审案件1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案件、重要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1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持续增长,诉源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干警责任意识不强、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作风仍需持续改进。三是切实解决执行难与社会期待存在差距,执行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新型案件不断增加,少数干警驾驭庭审以及处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1124”工作思路,以提高审判质效为中心,以提升司法公信为关键,以从严管理队伍为基础,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长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贯彻落实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抓不懈,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为推进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是坚定不移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县委工作大局,准确把握全县中心工作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全县生态发展、精准扶贫、灾后重建等重点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助力全域旅游发展。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坚定不移优化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全面运用“四川微法院”,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引导等一站式服务,加大跨域立案力度,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促进阳光司法,保障群众知情权。依托档案数字化,完善档案在线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档案查询。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深化司法体系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法官增补和退出机制,落实人员分类管理,配强审判辅助力量。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疑难案件分析研判,加强和规范类案指引。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强化审判系统深度运用,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深化案件评查常态化,优化案件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四类案件”监管力度,全方位保障案件质量。
五是坚定不移建强法院队伍,促进司法能力提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推动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强化问题意识,坚持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工作纪律,完善综合管理考核制度,将纪律挺在前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深化实战实用实效教育培训,丰富教育培训载体,提升司法能力水平。